在民主自由平等的背后——现代政治哲学解读 系列之2
一、政府人员有着和其他人一样的人性追求
政府是由一群人组成的。他们中间有些人品格行为十分高尚,自觉地把大众的利益时时放在心上,清廉正直、秉公办事;还有些人则自私蛮横、欺上瞒下,乃至鱼肉乡里、贪赃枉法、祸害百姓;另有很多人处在这两者之间,既在一定程度上从大众利益出发,有一定的良心和公心,又在一定程度上从个人利益出发,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谋取一定的私利。
虽然各人情况不同,但从总体上看,古今中外所有政府队伍中的人员,都是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妻儿老小的,都饱偿过人生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有过得意和失意,期盼和失落,顺境和逆境。他们的人性追求,都是马斯洛所说的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对爱和归属感的需求、对自尊和地位感的需求、对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对于古今中外所有政府队伍中的每一个人,这五个方面构成了全部的生命体验。他们孜孜不倦地、兢兢业业地、忙忙碌碌地、潇洒自如地、担惊受怕地,都是在追求这五方面的正面的生命体验。在这些方面,他们的每一个人,都和非政府人员的所有人,是一样的。
要追求,就要有付出;而每一次付出,都既可能有收获,也可能有失败,甚至血本无归。在古今中外几千年的农业社会中,成王败寇的定律是铁的规律。即使在当今的民主社会,虽然政治竞争失败的成本已经远不如农业社会中的那么高昂——那是经常以生命安全、人身自由为赌注的,但竞选失败者所体验到的挫折感、失落感,非身在其中者不能体察。
二、农业社会中的政府人员通过争利性力量追求自身利益
在农业社会中,政府人员和准政府人员追求自身利益的方式,是通过组织起来的暴力力量,打败其他在这方面处于劣势的人们,以此获得对方生产的剩余产品,获得对方对自己的服从,获得对方对自己的恭顺;在这些方面越成功,他们就越觉得实现了自我发展,就越具有正面的生命体验。他们的这种集体行动方式,就是我们在前面说的两个博弈因素之一:运用争利性组织性力量的优势获得利益。为什么面对几十倍于自己集团人数的广大农民,他们仍能在力量上取得优势,只因为他们是具有组织性的,而广大农民由于农业生产的分散性,组织性极差,他们只在家庭和家族的层面上有组织性。
当我们说一群人组织性很强,意味着他们充分意识到:对于自己的利益,组织中其他人的帮助十分重要;为了组织中其他人能在自己需要的时候帮助自己,自己就必须在组织中的其他人需要自己时也帮助他们。很多放在平时自己懒得去理的事情,现在加入了某个组织,自己就要去理,自己操心的事情比以前多了,自己对他人有了责任。但这种付出是有回报的。自己如果不是某个组织中的一员,比如自己是从外乡逃荒到这个村子的,在当地没有家族,自己也就不需要对别人尽什么义务,只管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但如果自己遇到别人欺负,或者自己和别人发生了冲突开始进行力量角斗时,是没有人帮自己的;自己平时没有对别人尽义务、或者虽然想尽义务但没有人愿意接受,自己不在某一组织中,那么到自己需要时,自然就不可能要求别人对自己尽义务,自己拥有的争利性力量就很弱。因此,一个组织组织得好,意味着在各个成员间有明确的义务和权利的划分,各个成员会基本上按照这个安排去做。有严明的内部纪律,大家思想统一、行动一致。显然,这种组织的内部人际关系,基本上是通过互利性结合起来的;但他们结合的目的,最主要是为了运用自身组织起来的强力,去和其他的社会集团争夺利益。如果没有其他的社会集团,可供自己去抢夺利益,那么这一组织对于其成员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如果一个与世隔绝的岛屿上只有一万人,这一万人组成一个争利性集团,可是,去跟谁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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