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艺术理论是现阶段数码文论的代表。所谓“数码文论”,指的是以数字编码与艺术之关系为重点的理论。早在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就提出:“数的原则是一切事物的原则”,“整个天体就是一种和谐和一种数”,“美是和谐与比例”。这一派的波里克勒特说:(艺术作品的)“成功要依靠许多数的关系,而任何一个细节都是有意义的。”①我国先秦时期的思想家也接触到了“数”对于技能的重要性。《庄子·天道》所载轮扁之言称:“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历史上这类有关“数”与作品或技巧之关系的论述)如
一、 互联网艺术理论来源
在20世纪思想界,互联网艺术理论有三个主要来源:
(一)新媒体的社会探索
自19世纪以来,媒体的革新一直令人瞩目。从整体看,这种革新是电子媒体逐渐取代书面媒体在传播领域的主导地位的过程。若加细察的话,又可发现电子媒体内部不断推陈出新,从电报、传真、广播电视一直到计算机网络,从电子邮件、BBS、QQ到博客、播客以至于各种酝酿中的新的通信服务,简直令人应接不暇。与此相适应,对新媒体社会特性的探索成为理论界的重要议题。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出版《理解媒体》(1964)一书,阐述了电子媒体所具有的非线性特征,并强调电子媒体的应用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使整个世界似乎变成了一个“地球村”。事实上,互联网所起的正是这种作用。德国著名作家安森伯格发表论文《一种媒体理论的要素》(1970),指出媒体隶属于意识产业,其作用是通过使人们接受不公正的社会而使之不朽。他认为:对媒体掉头不顾并非好办法。我们应该致力于建设倾向于行动而非沉思、倾向于现在而非传统的新媒体。它们对待时间的态度与渴望占有、追求永生的资产阶级文化相反。它们不生产任何可以储藏与拍卖的对象,完全摒弃“知识产权”,并对“遗产”加以清算(这两者都是非物质资本)。这种观念与当今追求信息共享的互联网艺术家非常合拍。有“新麦克卢汉”之誉的鲍德里亚基于媒体、仿真及所谓“赛伯闪电战”(cyberblitz)构建其后现代社会学。他阐述了下述主张:后现代的特点是符号的激增。这些符号是由作为仿真机器的媒体生产出来的,其流行的结果是表征与现实关系的倒置。在媒体社会中,激增的符号通过抵消和分解所有的内容消除了意义,瓦解为无意义的“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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