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还应当加紧进行,其方法包括:①国家注入新的资本金;②再次剥离不良债权;③银行通过改善经营自行消化;④降低商业银行的营业税负担(目前法定税率为8%,其中3%为中央税收,财政部已经报请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开始每年减去其中的1个百分点。地方征收的5%,也应当逐步取消。),给银行消化不良资产以更大的余地。
(3)建立审慎财务制度,增加银行的呆帐准备金拨备和提高流动性比率
在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制的同时,采取按类别拨备呆帐准备金,例如,评为“可疑”级贷款的准备金为75%,评为“损失”级贷款的准备金率则为100%。
(4)减少银行对股市的风险暴露
最近几年中国的银行是支持股票市场上价格高涨的重要因素,但是银行业也因此越来越暴露在股市风险之下。尽管中央银行近来加强了对违规入市信贷资金的管理,但银行和企业的国有属性以及中国在执法力度上的不够可能使银行和股市的关系趋于复杂化。而且,银行对股市的风险暴露已经把银行、证券公司、国有企业以及炒股人的利益捆在了一起,所有这些人都想从高的股价中获利。这样的利益联盟便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它不仅会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也因此会妨碍政府实施有效的金融稳定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方针,需要减少银行对股市及其他高风险金融工具的风险暴露。
此外,从今年6月起,各国有银行将按照国际惯例公开披露其财务信息。
二、我国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现有银行体系难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无论是从规模结构的角度,还是从所有制的角度来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所有制结构和规模结构都应当与工商企业的结构相对称。也就是说,民营小型企业,需要有民营的小型金融机构为之服务。在这方面,台湾采用非正规金融支撑最具活力的中小企业的经验可以作为佐证。目前,我国的现有银行体系仍然是以国有银行为主体;这种银行结构与已经初步建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的企业结构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而国有银行又因体制原因存在着种种缺陷;因而它难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和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需要。
1、银行结构与工商企业结构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现象
在计划制度下,我国实行单一银行制度,银行业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统天下。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十多年来,情况有了一些变化,例如,四大专业银行以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所发展,从事存贷业务的信用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艰难地保持自己的业务,但到目前为止,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整个银行体系中仍然占据着垄断地位,其市场份额仍然占绝大部分,资产和贷款份额均占到75%以上,存款份额亦占到70%左右。
1998年,中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有36017.72亿元集中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占同期全部金融机构城乡储蓄存款的67.44%。此外,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结算业务、外汇业务等方面也占有垄断优势。然而,尽管拥有这一切垄断优势,但国有商业银行创造出的利润份额却只占40%左右。(见表4)
表4: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份额(1997~1999年) 单位:%
资本金
资产
存款
贷款
利润
1997年
64.39
75.99
69.88
77.84
45.35
1998年
82.45
75.67
69.72
77.46
30.71
1999年
83.68
74.71
70.66
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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