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程度决定了金融危机的广度和深度。在30年代英国的大萧条、90年代日本的金融危机和从1997年开始的东亚金融危机中,大量银行因为传染性的挤提导致了支付体系的崩坏,大量投资项目的清算也受到致命的打击。而在美国1987年和2001年的股市崩盘中,却因为银行系统较少受到波及而使危机转为浅表并且得到了较快的恢复。
既然中国银行业在金融体系担负着较之发达国家更重要的角色,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对于中国就更加具有重要意义,成为政府当务之急。
3、保持银行业稳定的主要措施
自从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以及后来我国广信等金融机构破产事件以后,中国政府就把防止金融危机发生放到了议事日程上,陆续采取了一些防止金融风险、稳定银行业的措施。
(1)降低企业的负债率
目前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负债率仍然过高,要降低贷款拖欠率和减少潜在金融危机的破坏性。表2所列5000户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0%左右。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的报告,全部国有企业帐面资产负债率为65%左右。如果剔除无效资产,则高达75%以上。
表2:5000户工业企业资产负债比率表 (单位:%)
年份
资产负债比率
1996
58.14
1997
60.66
1998
61.46
1999
58.09
2000
57.75
2001
58.39
注:2001年比率为11月底数据,其余各年为年底数据。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统计季报》2002年第1期
(2)减少银行不良债权和提高资本充足率。
东亚金融危机发生以后,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降低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占GDP的比例和提高它们的资本充足率。例如,1998年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用以充实国有银行的资本金;1999年陆续成立了信达等资产管理公司(AMCs),并在2000年剥离了14000亿元的银行不良债务。但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除中国银行外,都没有达到巴塞尔协议所要求的资本充足率(见表3)。
表3:2000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中国工商银行
4.75
中国农业银行
1.44
中国银行
8.50
中国建设银行
3.79
资料来源:各银行资产平衡表,2001
中国人民银行戴相龙行长在2002年3月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宣布,2001年末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为贷款余额的25.37%,照此推算,它们的不良债权总额约为2.29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