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窄义的" 政治的" 自
由主义,不是一种道德理念,不是一整套人生哲学,更不是要完成哈贝马斯的什
么" 启蒙的未竟计划".罗尔斯的这一自由主义,在理论上意味着使政治哲学与道
德哲学彻底分家,在实践上则明确放弃《正义论》的一个基本预设,即正义社会
的" 稳定性" 有赖于道德文化的整合(这是《正义论》需要一个道德哲学的根本
原因),亦即不需要美国传统所谓的" 熔炉政策".人们显然有理由认为,罗尔斯
新著毋宁提出了更多的复杂问题,例如他所谓" 政治" 的界限和范围究竟何在,
他所谓" 有道理的" 道德宗教与" 无道理的" (unreasonable)道德宗教的区别
标准又何在,以及" 家庭" 这一社会最基本单位是在政治正义的范围之内还是之
外,所有这些要害问题在书中都相当含混而且常常自相矛盾。我们在体会罗尔斯
的苦心之余,已有必要从更宽阔的历史和理论视野来思考" 后自由主义"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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