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廉政教育。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专用发票的大案都与地方税务部门管理不严、个别税务人员违反制度发放专用发票,甚至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有关。如广东肇庆鼎湖区税务部门违反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任意放宽认定资格,把一些本属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都视同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视同一般销售发票发放,使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犯罪分子用来大肆虚开,虚假专用发票涉及广东省内 20 各地区、全国 27 各省市区,导致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为此,应当严厉打击查处税务干部队伍中违法违纪和少数腐败分子,对确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坚决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再次,要加强对专用发票遗失、失窃后的登记申报制度。专用发票遗失或失窃后要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申报工作,及时做出作废处理,以免犯罪分子使用该发票进行虚开骗税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由于登报申明告知面有限,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各级税务机关进行计算机联网,将专用发票的号码存入计算机网络内,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窃,即可通过计算机系统做出作废处理,可有效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做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辨认工作。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全国集中统一印制,采用专用水印纸,有色、无色荧光专用油墨等多种防伪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伪造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与此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应大力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辨认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真票假开”现象的揭露。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辨识工作,除了要纸张、水印、有色荧光、无色荧光、拓印号码等方面进行全面验定,配置必要的鉴别仪器外,还应加强五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审查专用发票是否为失窃发票;二是审查专用发票内容的填写是否完整、正确、规范;三是结合其生产、经营情况,审查其是否存在真票假开现象;四是审查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是否与实际业务发生时间相符;五是审查进项发票有无商品未结算入库,企业先期抵扣税款的现象。通过以上五方面的工作发现以失窃增值税发票虚开和以真票假开、虚开,骗取抵扣税款和出口退税的犯罪活动,立案侦查,予以坚决打击。
(三)加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侦查。以往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多,一旦发现有虚开行为,偷骗税额,多数是对偷骗税者处以罚款,补交欠税,不论情节之轻重一概是交税罚款,依罚代刑,导致至今不能杜绝虚开骗税现象,此外,极少数公安人员收贿包庇犯罪分子,致使犯罪分子未受惩罚教育也是犯罪分子较少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之一。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广开渠道,发现线索,把抓大要案的侦破和深挖团伙犯罪作为专项斗争的重点,组织集中打击。一旦发现虚开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要立即受理,尽快立案,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开展侦查,及时破案,以避免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侦查途径主要有:
1 、从调查购销双方是否存在专用发票所示的购销关系入手。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据单位的经营业务范围、经营内容等进行初步分析,是否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具业务相符,如系超出该企业地经营项目、生产经营规模、经济实力、业务能力等所做的“大买卖”,一般都可初步认定有虚开行为。此时可通过查验有关计税凭证,如购买原材料的纪录,产品出厂的登记、进货及销货记载时,注意发现记载与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不符的情况,揭露虚开行为。也可发函到进项公司所在税务部门,通过确认进项公司情况发现虚开行为,进而查明骗取、偷税数额,参与犯罪人数及作案手段。
2 、从清查账目入手。聘请有经验的会计,彻底检查进出账目。清查账目既可以发现侦查线索,也可以获取犯罪证据。通过查验购进和销售货物在银行经营账户的取动和支付资金情况,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销项发票资金往来不符的情况。这种方法在侦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实践中较广泛的运用。按有关规定,企业资金往来、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而银行对资金往来情况是有记录的,通过会计对企业账目地清查,结合银行资金往来情况的纪录,能发现有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 、从查验是否具有出口退税有关凭证入手。按照规定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或普通发票、出口货物的销售明细账,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单证,和出口产品专用税票。公安机关加强对有关凭证的查验,从出口商品的真实性及手续的合法性两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注意发现假出口、虚报出口和伪造退税申报资料的行为,从中发现虚开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4 、从询查询问入手。由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大多无可供勘查的犯罪现场,受理时又多以检举、控告、自首和税务机关转来的材料为依据,再加上犯罪分子采用各种狡猾手段进行犯罪,又是难以从清查账目等途径发现线索,应选择从调查询问入手开展侦查。通过询问发现犯罪线索,查清嫌疑事实,收集犯罪证据。调查询问的对象包括控告人、检举人、被告人同事、亲属,与被告人有经济来往的人以及其他了解犯罪活动的知情人、调查询问时,应根据具体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运用调查询问的方法,对某些对象,可供助于一定的行政力量或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询问。通过询问,查明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人的情况,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方法、虚开金额,有何物证、书证等情况,为揭露虚开行为做准备。
公安部门通过以上途径,加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侦查。此外,公安机关要做税务机关的坚强后盾,要加强同税务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达到信息共享,组织联合行动,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共同研究打击和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的对策,维护税收秩序,改善税收环境。
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各种犯罪活动是当今及经济犯罪活动中一个突出问题,而虚开是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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