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对这些情况一无所知,否则,怎会以如此假设来证明他的观点?在他的假设中,最有意思的是他使用的措辞于下意识间流露的心态和思维习惯。这不仅指他笔下的美国公民可笑而不量力,还在于“政府、法院给不给选举权”之说。喻先生怎么就不明白,在宪政民主之下,公民享有什么权利乃通过法律来确立,政府也好,法院也罢,只有保障或违背的问题,没有“给不给”的份;公民该享有而又未享有的权利,则要由公民自己去争取,而不是仰赖谁赐予。看来,喻先生是在一个很不恰当的问题上由此及彼了。
喻权域否定间接税实际担税者的纳税人身份,还有一个论据很有意思。在《为人民服务还是......》中,据他说,从1964年以后,“西方国家的政府和官员就不大说‘政府是纳税人的政府’的老话了。”这里跟他证明“摆正了关系”一样,又是用谁谁谁说(或者不说)什么话来“论证”。但奇怪的是,口口声声讲“为人民服务”的喻先生怎么既不在乎构成人民的每个个体消费就在纳税的事实,也不在乎象亚当.斯密、约翰.密尔等重要思想家基于事实和学理对通过消费付税的低收入者纳税人身份的肯定,甚至也不在乎西方国家普通公民的纳税人身份的自我认定,却偏偏就那么在乎“政府和官员”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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